办事程序:受理 审核 发证
申报材料:
1、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;
2、有明确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;
3、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、经济、财务人员;
4、验资报告;
5、营业执照;
6、其他相关资料。
承诺时限:30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:不收费
政策依据:
1、《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》1991年7月4日经建设部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;
2、甘肃省《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》的实施办法;
3、天水市人民政府天政办发(2002)70号文
责任部门 :市建设局住宅与房地产业科
联系电话:8213389
监督电话: 8285619
地址:秦城区藉河北路西段市建设局2楼东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