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
天市编办[2001]49号
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
关于成立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复
市建委:
天市建[2001]78号文收悉。为了加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管理,根据天政发[2001]61号文件精神。经研究,同意成立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,正科级事业单位,由市建委管理。经费实行全额拨款,由市财政列入预算。核定人员编制5名,其中领导职数1名。
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任务是:
一、负责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;
二、负责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;
三、组织审查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,并负责实施;
四、组织开展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综合调研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;
五、开展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及其保护组织的联系等工作。
批复。
二〇〇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|